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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可信其有~鄭明明女士的見證

【關於亞翁的報導】

鄭明明自從六十年代信主後,一直都是位虔誠的基督徒,每星期都有做禮拜,卻一直沒有大力推動傳福音的工作,直至一件意外,令到明明姐很有使命感組織了「藝人之家」。

翁美玲生前經常到「蒙妮妲美容院」做按摩,電眼睫毛,又跟明明姐到過星加坡做宣傳,兩人漸漸便成為十分熟稔的朋友。

一九八五年某日,翁美玲到美容院找明明姐,當時翁美玲似乎滿懷心事,跟明明姐說要跟她暢談,剛巧明明姐當日有數項重要公事正須解決,自己正忙得一塌糊塗,便很敷衍地表示工作很忙,改天大家比較空閒才坐下詳談吧!

兩個星期後,翁美玲便自殺身亡。
明明姐親自到靈堂致祭,看到影迷們悲傷的面宮,看到翁美玲的遺體,不禁流下淚來,內心既自責又內疚。她不停地問自己:為什麼我不懂得去關心別人呢!為什麼我沒有坐下來傾聽她的話語!
或者她根本幫不上忙,解不開翁美玲的鬱結,但亦可能只要借出一對耳朵,
翁美玲盡傾訴心中情後,便不會步上自殺之途!但一切都太遲了!

星期日,明明姐到教堂去,當日蘇牧師在台上講道,其中提到傳福音的工作。牧師說:很多基督徒都準備在退休後,才進行傳福音的工作.但你可知道,一個人退休後,生活圈子便會收窄,影響力亦大大減退.所以基督徒應該在最忙碌的時候,最能令別人信服的時候,便去傳福音。

明明姐感覺到蘇牧師是對說給她聽的,因為她心中一直有個願望,便是在賺夠某個數目後會退休,然後利用剩下的光陰去傳道。

原來她錯了,她應該立即抽空去做這件事,而娛樂圈的藝人,生活圈子窄,個性又額外敏感,工作又令他們長期缺乏安全感,明明姐便準備從藝人方面進行工作,組織一個團契,以防翁美玲事件的發生.......

溫哥華基督徒短期宣教訓練中心:GCC/125W 鄭明明小姐見證
 她分享透過一個藝人翁美玲的自殺,促使她關注到她身邊許多藝人需要關心,尤其
 是他們需要福音,於是她發起了藝人之家,帶領藝人認識神(20分鐘/大眾/粵)
鄭明明女士的見證:在翁美玲生前,神給鄭明明女士一個感動要她關心翁美玲,向翁傳福音,後來她卻不了了之。當鄭明明女士聽到翁美玲的死訊後,就後悔沒有把握機會關心她。後來當鄭醒覺之後,就把握機會連同喬宏組織藝人之家,帶領了許多藝人歸向基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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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資料來源:

書名:靈可信其有-1996年7月  
         作者:鍾慧冰  提供:HAN

--以上資料僅供參考--